我校青年教师参与制定的《电子档案证据效力维护规范》行业标准正式发布

发布时间:2023-07-20

   近日,经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由我校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青年教师余亚荣参与制定的国家档案行业标准《电子档案证据效力维护规范》(DA/T 97—2023)在国家档案局网站正式公开发布,并将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该行业标准由国家档案局资料保护部、国家档案局科技信息化司、苏州大学社会学院、亚洲信誉第一网投平台、苏州苏大苏航档案数据保全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制定,我校余亚荣副教授作为主要研制者,代表我校全程参与了标准的制定工作。

   该标准在系统梳理国内外相关技术标准和前沿研究的基础上,有效对接我国司法领域有关“电子数据证据”取证、存证和出示规则,科学设计规定条款,并基于我校电子档案区块链应用实验室等实验平台展开大规模试验验证。标准规定了维护电子档案证据效力的一般要求与方法,包括电子档案证据效力维护的总体性要求、具体工作程序要求和电子档案存证技术要求等。标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于电子档案效力规定的相关条款基础上作出进一步阐释,填补了我国在电子档案证据效力维护方面的空白,标准的实施将对各单位有效开展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模式性下的业务管理工作和证据效力维护工作起到积极的指导意义。

     

   余亚荣副教授作为我校档案学专业建设负责人,长期聚焦电子文件管理、档案信息化、数据可信和长期保存等方面开展学术研究和探索,此次作为主要起草人,基于其在电子档案证据效力维护领域的专业理解和经验,前后历时两年多,全程参与标准的研制,获得了有关部门的一致好评。

   我校档案学专业始终坚持应用型发展定位,近年来,紧密围绕国家和省市发展规划,贴近国家“数字转型”发展需求,深入研究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机器学习在档案业务中的落地应用,重点研究“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区块链+电子数据”、“物联网+智能档案管理”、“机器学习+档案关联数据建模”等内容,并积极探索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模式下的长期安全保存路径,取得了系列研究成果,专业也先后被列为江苏省特色专业建设点、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点。

   此次余亚荣副教授受邀代表我校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定,是我校服务国家数字化战略转型,扎实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的标志性成果,彰显了我校应用型办学水平,扩大了学校参与社会服务的能力和影响力。

 

(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